▲南方农村报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说我的地是基本农田,不让种了。可我已投资了70多万,其中20万还是借来的。”看着已经开垦完毕的大片田地,贺州市钟山县燕塘镇的农户赵某等人因为一张告示忧虑重重。
▲3月1日燕塘镇政府下发告示
好好的地,怎么就不让种柑橘?
在赵某展示的告示上写着这样一段话:
告示进一步指出,占用基本农田种植果树属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赵某与其它几位农户来自浙江温州、桂林荔浦等地,今年柑橘行情的一路走高,促使他们决定联合投资。
2月初,赵某等人以每年950元/亩的价钱与燕塘镇山背村的农户签订了为期12年的租地合同,承租200亩田地种植柑橘。
赵某等人租下的200亩田地,已有大半种上了柑橘苗。
2月15日将租金全部付清后,一行人便开始着手进行垦地等春植工作。眼看着月底柑橘果苗即将全部种完,3月1日他们却接到了燕塘镇政府的告示。
据当地农民陶某称,自己已有1亩田租给赵某等人,剩下1/3正准备继续出租之时,政府发布的这一告示,使得外地老板望而却步。
“签订合同前并不知情,租地农户也没有告知。”赵某更是愤愤不平。
▲某外地老板被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据知情人士透露,钟山县12个乡镇已开始对这一现象进行全面监管并协调处理。
由于柑橘近年来的价格持续走高,大量外地砂糖橘承包商涌入柳州,近年来,柳州先后选育出柳城蜜桔、融水糯米柚、融安金桔(滑皮金桔)、鹿寨蜜橙等优良品种。
因为水田土壤肥沃,水田种植的柑橘能早挂果,这也使得柳州的水田的租金也被炒得很高,据说还有人愿意给出高价租金价格,但还是租不到田地。
可是不知道这些承包商想过没,将水田换种果树,看起来不过是改变了耕地的作物,然而实际上,有可能已经违反了《土地管理法》。
因收成不好,而想要将几亩地换种果树或者挖鱼塘搞养殖,看起来不过是改变了耕地的作物,然而实际上,你有可能已经违反了《土地管理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并非都可以栽种果树。我国对土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制度, 禁止土地承包方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农田改种、改建怎么搞?
小编认为你真的必要了解一下基本农田
所谓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基本农田由两部分组成:由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和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组成。所谓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就是老百姓称之为“吃饭田”、“保命田”、“永久性耕地”的那部分。
所谓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中规划为在一个阶段内必须保持相对稳定的耕地。
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因此并不是所有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一般来说,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
1、不准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法律规定的除外);
2、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减少基本农田面积;
3、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
4、不准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5、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小编想说:俗话说得好,只见人吃肉,看不见人挨打。近年来柳州柑橘的持续火爆,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投入柑橘种植事业。小编也温馨提示大家:千万不要被利益冲昏了头脑做出武断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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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农村报、柳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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